国家能源局发布意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
每经记者 周逸斐每经编辑 陈 旭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解读《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有关情况。
《意见》指出,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现场提问:《意见》在交通领域和新兴领域将有哪些举措?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在交通领域,将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推动建设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而在新兴领域,将统筹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气站、加氢站建设,完善城乡充电网络体系。
建设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
张星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意见》在提升可再生能源的重点领域替代应用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
在交通领域,将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建设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休息区、铁路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和港口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加快发展电动乘用车,稳步推进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探索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积极探索发展电气化公路,加大铁路电气化改造力度。
与此同时,要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鼓励绿色电动智能船舶试点应用。推动可持续航空燃料应用,开展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试点运行。有序推广车用绿色清洁液体燃料试点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生物天然气、绿色氢氨醇等在船舶、航空领域的试点运行。
张星强调,在新兴领域,将统筹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气站、加氢站建设,完善城乡充电网络体系。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与光伏、热泵、储能等融合发展。
要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与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开展绿证绿电交易和“绿电园区”建设,提高“东数西算”等战略工程中的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支持国家枢纽节点中具有冷水资源的地区建设大数据中心。有序开展老旧基站、“老旧小散”数据中心绿色技术改造。推动新建数据中心逐年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
今年以来,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并逐步发挥功效,能源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表示,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构建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四梁八柱”,同时,针对行业关心的问题,持续深化有关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组织开展“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需求研究,并形成阶段性成果。按照“十五五”能源规划编制总体安排,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强与能源、电力等规划衔接,开展“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研究编制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推动技术创新。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不断涌现,一批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钠离子电池储能落地实施,多个构网型储能项目开展验证。国家能源局将依托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持续鼓励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
三是引导科学评价。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快,技术路线多元,应用场景丰富,科学规范评价新型储能运行情况,是当前行业发展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新型储能评价指标体系专项研究,已形成一些初步成果,拟适时在行业内推广。
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世界各国均在大力推进能源转型,并积极发展新型储能。我国新型储能产品出口海外,为世界能源转型发展贡献了中国力量。国家能源局将通过“一带一路”“APEC(亚太经合组织)”等合作机制,加强国际交流,助力中国企业更好“走出去”。
翻译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