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明确不得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责任
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
《条例》针对实践中市民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作出了更细化的规定。《条例》明确,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索要用户数据授权;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个人消费数据和消费偏好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或者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的数据服务规则。
“有些经营者不仅收集用户信息,可能还附带索要用户的授权用于其他事项,导致数据传播。”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说,“以后,在小程序上点餐时,要求你授权位置信息、收集手机号码,否则就不让点餐——这就是违规行为。”
针对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护体系还不够健全等问题,《条例》对数据安全技术创新、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鼓励性、探索性规定。《条例》提出,应当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和快速维权机制,依法查处侵犯数据知识产权行为。
据了解,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日前,成都还上线了全国首个“商标超市”“专利超市”和“综合集市”,创造性地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搬上“货架”,让各创新主体实现“交易”自由。
建立数据交易场所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在推动数据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方面,《条例》提出,可引导电信、金融、交通、信用、消费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密集型行业平台和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带动发挥数据资源效益。
“数据的价值在于流动,而数据交易是数据流通的基本方式。《条例》对数据交易与流通部分实实在在的‘支持’‘鼓励’措施频频出现,折射出这部地方立法的活力,也为企业进一步探索数据要素流通提供了动力。”成都数据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中首次提出了“数据商”的概念,将数据商发展提到了新的高度。根据《条例》,成都将支持市场主体围绕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现代物流、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等服务,推进培育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
如何推动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条例》提出,成都将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场所,探索设立数据流通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数据要素统计核算制度,推动将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在《条例》的推动下,成都不仅将产生各个产业领域的数据商,还将催生出相关领域的服务商。《条例》对数据流通交易体系进行了界定,对实践中较为成熟的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公共数据流通交易方式加强了法制支撑,对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的融合开发创新作出了规范。
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数据应用赋能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充分等问题,《条例》注重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对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进行了引导和规范。
以“蓉数公园”为中心
共同赋能产业发展
成都市数据资源体量非常大,应用场景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发展空间也非常广阔。在成都2024年的数字经济发展目标中,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数字经济的应用场景,赫然在列。
《条例》中还提到一系列措施,例如加强数字文化服务,深化数字技术在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文脉传承等领域的应用;加强以数据应用、数字技术推动医疗卫生、教育、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智慧化、便利化等。
《条例》实施后,成都如何统筹、共享并高效开发利用好数据资源?成都数据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成都市数据要素的一级开发商,将为数据商提供确权登记、合规认证、供需对接、生态活动等数据流通“一站式”便捷、多元服务,形成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产业聚集创新模式,以“蓉数公园”为中心节点辐射周边,通过数据要素服务站输出服务,共同赋能产业发展。
“在《条例》指引下,要做大做强文化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数字文化产业、智慧文博、智慧旅游,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发展、提档升级。”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霞 李艳玲 晨迪 王嘉 王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