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警运用大数据打击克隆货车违法,今年已查获 8 辆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杨文超报道:5月31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为严厉打击“克隆”货车违法,南昌交警运用大数据对行驶异常行为车辆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对隐蔽性较强的“克隆”现象开展针对性打击,近期已侦破两起“克隆”货车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已查获8辆“克隆”货车。
5月20日,信息化警务中心发现赣DB5**挂的半挂车辆同时出现在吉安南昌两地,民警迅速对两辆车轨迹开展研判工作,5月22日待两辆嫌疑车辆都进入南昌后,英雄城铁骑迅速出动,一举将两辆车查扣。
5月23日,信息化警务中心再次发出预警,一辆赣C0Q1**红色一汽货车同时在320国道与金沙大道出现,同时民警还发现两辆货车不仅是“克隆车”,且其使用的半挂车还与另外一辆半挂车相互“克隆”,针对这一线索,信息化警务中心迅速对三辆车开展缉查布控工作,5月24日,英雄城铁骑一举将三辆克隆车查获,经多次对车主熊某询问,熊某最终承认其为了运营需要,又买了一辆车型外观一模一样的二手货车,考虑到是辆二手车,如果保险买全的话费用较高,存有侥幸心理索性到车管所补领了一套车牌及行驶证用于车辆使用。
据介绍,“克隆”货车逃避各种税费,其运行成本比合法车辆低,使有序的运输秩序变得杂乱无章,同时还扰乱公安机关对公共安全的管控,严重干扰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由于套牌车没有合法手续和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极易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从车管所取得的机动车牌证应当认定为伪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下一步,南昌交警也将继续对货车套牌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数据研判分析,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发现此类违法通过0791-、0791-举报热线向警方提供。